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桑植县2019第三、四批脱贫攻坚农村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桑发改招标{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 3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交)工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
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扶贫资金,由桑植县保通投资 统一招标,实行零利润控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养护综合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文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文件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文件中的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企业名录表为准。);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5年(2014年3月1日以后)交(竣)工过1个或1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经验为:单个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其中路面结构类型主要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查询确认,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项目经理(
3.2.2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 10 日至2019年05月 16 日23:59分止在张家界 网(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526931358@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5月31日(星期一)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