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庸古城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庸古城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7]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6 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交货,到货后100天(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7 交货具体型号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空调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正式授权书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承诺函原件)。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品牌的空调主机及末端产品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湖南省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机构,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或外地驻湘机构登记证书。
3.4制造商自身具备所投标产品(空调主机)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为准。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空调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