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岸坡防护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河段治理工程平口镇岸坡防护二期已由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发改农【20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
2.3本工程实施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
3.5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资质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业绩、主要人员(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6年3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
4.2投标人的拟任
4.3在以往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法人和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或履行合同中违反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已自愿放弃参加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4在近三年内(2016年3月1日后)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5月 10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