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得胜营路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YBZGS-2018-0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7]431号文批准建设,并以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8]48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2项目
2.3建设
2.4建设规模:得胜营路起于规划总兵营路与在建廖谭旅游公路交叉口,往南经在建镇竿大道、拟建渭阳大道(现有 G45 凤大公路),止于规划廖家桥大道,路线全长 1.560k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起点至渭阳大道标准路幅宽度 30.0m,渭阳大道至廖家桥大道标准路幅宽度 24.0m,设计速度为 40km/h。工程总投资14570.9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986.24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7、设计周期:9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8投标报价上限值:本项目设计费包干总价上限值为人民币 118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值,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9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内为准)完成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五千万元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3拟任本
3.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 5 月 31 日17时00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