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中国联通湖南省 通信机房动力环境、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B391020190001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设备类集中招标项目,全省通信机房及基站动环监控设备集中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次中标后按中标单价签订框架合同,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2项目总投资:投资上限为600万元(不含税)。
1.3交货
1.4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到货。
1.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所占份额分别为第一名:70%(不含税420万元),第二名:30%(不含税180万元)。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由系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合法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系统,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视为无效;
2.3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内设有相应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在湖南设置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提供承诺函。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如未按承诺在湖南设置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企业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5 月 11 日09时00分至 2019 年 5 月1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IPASS服务
4.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
4.6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 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
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
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开标时间为【2019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在【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中国联通湖南 圭塘办公楼8楼812室】公开进行。
7.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6.2 检测相关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