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中国 ( )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本项目行业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网址: /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事项详见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05月 13 日起至2019 年05月17日23:59时登录门户网站(网 七、投标人必须在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 06 月03日09:30 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网 八、开标时间为2019年 06 月 03 日09:30时。届时请投标人携带CA数字证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Word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九、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 十、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贵溪市 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一、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十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递交了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建丰 ,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没收其保证金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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