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奖补资金项目已由石门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石政招[2019]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 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标段划分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