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73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招标编号:000220000004730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项目建设 单位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48 | 48 | 中国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系统运行部合署)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9月 | 100 | 不收取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满足总调办公用房需求,对萝岗基地2栋425接待室、423、421办公室及105房间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65平方,包括墙体拆除、电源、照明、玻璃隔墙、地毯修复及综合布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有违规违法行为,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 b、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f、投标人近三年内因投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或近三年内有不良运行业绩的。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持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
2 | 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
3 |
| 总调新基地生产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