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
1、怀化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区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1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余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给排水各1名)(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澄清更正为: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1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余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相关执业证书(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给排水各1名)(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单位单独制作自留一份)”,此项解释为开标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单位单独制作自留的一份不必递交。
3、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价格清单”部分,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价格清单的详细内容可不填写。
4、原上传的初步设计资料有部分缺失,现重新上传初步设计资料,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怀化市网站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中自行下载。
5、原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28 日10时30分现更改为2019年 5 月30日10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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