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
24、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报告中没有对厂区土壤做浸出数据分析,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应资料;
答:否。
25、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治理思路是原地异位修复为主,原位修复为辅,但是工程设计部分并没有明确各部分比例,投标设计方案可否自行优化;
答:原地异位修复为主,原位修复为辅,投标单位依照自身技术水平,工程投资,工程工期自行优化设计。
26、第三章第3.4评标结果中“附表3-8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内第3条“场地风险管控”中所指的“填埋场”,未在本招标文件中找到工程量,请明确工程量、工程范围和其他相关数据。
答:填埋场工程量指的是重度污染土壤回填在地下水高水位位置,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27、第一章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3.1款中“场地平整和绿化场地面积10.7万m2”。此面积是否为该项目场地的全部修复面积?是否可以理解为,对修复场地全部范围进行平整和绿化,请明确。
答:厂区全部范围依照地形进行平整和绿化,投标单位自行优化设计。
28、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文件为准,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29、其他事项不变。
监管部门: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