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污水管网排放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9DG107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污水管网排放采购一项,预算:¥259,800元。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项目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项目公示时间:2019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5月21日。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项目
联系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入后界面或供应商注册待审核界面截图打印件;(3)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入后界面或供应商注册待审核界面截图打印件。 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 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号)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东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将与公共资源企业库进行资源整合,并统一由市 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建档入库管理工作。 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二〇一九年五月 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污水管网排放项目(发售稿).doc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