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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一期改造项目招标答疑(1)

   日期:2019-05-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各潜在投标 现将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一期改造项目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相同问题不重复回答):问题1、该项目要求法人代表

 

各潜在投标

现将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一期改造项目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相同问题不重复回答):

问题1、该项目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

答复: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并未对此明确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

问题2、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构成中设置了招标人代表1名,是否与现行相关法规相冲突? 湖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各市州、县市区,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一)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政府投资项目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由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公正履行招标代理工作职责,存在严重失职或者组织、帮助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活动情形的,要纳入全省 黑名单。(二)统一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招标文件、交易过程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等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应当在省 服务平台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体及时同步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应当完整、一致。政府投资项目的中标结果应当包括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关键岗位人员和评标加分依据等信息。中标结果公示后,按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求,中标通知书可由招标人从省下载打印。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的当事人、成交金额、工程量清单等主要内容进行公示。(三)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进入省进行交易的项目,其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由省代收代管,并对保证金缴纳情况严格保密。(四)严格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原则上不得实行资格预审,不得人为限制进入评审阶段的投标人数量。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五)取消业主评委。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业主评委。确有需要,所派业主评委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六)规范概算预算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把关,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及预算,超出概算招标的,必须依法履行概算、预算调整手续,才能实施招标。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防止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中标后确需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的,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六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答复:《湖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第五款:“取消业主评委。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业主评委。确有需要,所派业主评委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本条款适用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而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同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第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本项目指派业主评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问题3、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复核人签名吗?

答复: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的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问题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P101页要求报价BIM专项费用,请问本项目控制价是否包含BIM专项费用?如不含请问该费用可否报零,如不允许报零,是否在清单中自主增加该清单项并自主报价?

答复:本项目无需编制BIM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不包含BIM专项费用,投标文件中BIM专项费用按0元计取。

问题5、请问本项目是否执行“《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文”?

答复:因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故本次投标报价按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结算时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问题6、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西经济开发区,请问本项目计税地区是否按市区计取(即:附加税费费率为0.36%),若不是请明确该项目计税地区?

答复:按吉首市区计取。

问题7、单位工程“室外安装工程”中第32项清单~第41项清单、61项清单~第62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1.无设计详图,按暂估价计入”,但工程量清单未发布具体的暂估价格,请明确这些清单中“暂估价”是材料暂估价还是暂定综合单价或是书写错误,如果是材料暂估价,请公布补充该项材料暂估价的对应“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材料暂估价具体金额且明确是否含税);如果是暂定综合单价请公布对应清单暂定综合单价的具体金额;如果是书写错误,请重新补发“室外安装工程”E.1 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编制投标报价时是否可以自主报价?

答复:清单中“暂估价”为暂估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费用)。“室外安装工程”E.1 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详见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本项目补充公告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8、招标文件p4,投标人资格要求3.5.3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请问针对此条可否在投标文件中做一个相应承诺即可?

答复:是。

问题9、请问商务标是否仅“封面、目录、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其他位置不做资格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p1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第8条:投标文件中仅需明确

答复:是。

问题11、请问技术标可以双面打印吗?

答复:技术标A4纸双面打印, 其中A3图纸部分单面打印。

问题12、发布的工程量清单“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的暂估材料提供了名称、单价以及单位,“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提供了材料暂估价的总数,因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实际情况和所套用的消耗量定额有差异,材料暂估数量与合计金额无法和招标人提供的保持一致,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只需保持暂估材料单价、名称、单位保持一致即可?

答复:是。

 

问题13、请问本工程是否执行湘建价[2019]61号文?

答复:因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故本次投标报价按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结算时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问题14、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地上装饰工程中的“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防冲击轻钢雨棚 200元/m2、EPS填充外立面线条 25元/m、玻璃幕墙800元/m2是否为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费用),而不是主材暂定单价,如果为主材暂定单价,是否为含税主材暂定单价?

答复:为暂估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费用)。

问题15、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塔楼商铺以外区域地下室地下部分装饰工程中的“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是否为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费用),而不是主材暂定单价,如果为主材暂定单价,是否为含税主材暂定单价?

答复:为暂估综合单价(包含所有费用)。

问题16、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一期改造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提到BIM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技术要求标准-143页,但第七章技术要求标准未体现具体BIM要求,是否需编制BIM内容,如需编制BIM内容,请提供CAD版本图纸)。

答复:本项目无需编制BIM内容。

问题1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由3.15%调整为2.84%。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按3.15%还是2.84%?

答复:因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故本次投标报价按湘建价【2017】134号文执行,本次投标报价按3.15%。结算时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问题18、在建筑工程清单中,表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你方给出的金额没有销项税额和附加税费,且我们报价时,这两项费用是默认计算的,故到底按哪一种方式计取?

答复:请投标人按湖南省造价站的相关规定自主投标报价。

问题19、室外安装工程第32项-41项,第61、62项项目特征描述中说明为按暂估价计入,但暂估价表中没有体现,请问是否有误?

答复:“室外安装工程”E.1 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详见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本项目补充公告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日        期:2019年5月14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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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一期改造项目招标答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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