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光伏项目股权收购法律尽职调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5-2051-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标的公司甲,标的项目A: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井店镇台村;
标的公司乙,标的项目B: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核桃园镇柏城村;
标的公司丙,标的项目C: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平阳镇平阳村;
标的公司丁,标的项目D:张家口市怀来县西八里镇西八里村;
标的公司丁,标的项目E: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定方水乡徐家窑村;
标的公司丁,标的项目F:张家口市宣化区;
标的公司丁,标的项目G:张家口市宣化区。
2.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对上述甲乙丙丁四个拟收购的光伏标的公司(其中标的公司丁中含四个标的项目D、E、F、G,并分别注册有项目公司,标的公司丁为其母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出具基准日时点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参与协议、章程谈判,起草《协议》、《章程》及相关法律文本。
2.3服务期:现场收资调查、报告编制于工作启动后35个工作日完成。预估服务时间为2019年6月-7月,具体以实际为准。合同执行期内,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作的,需向甲方出具情况说明,甲方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现场收资调查、报告编制、会议审查等,直至完成华能集团收购小组相关会议决策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5月15日09:00时起至2019年05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联系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南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 q 号:33418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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