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蚌埠发电粗粉煤灰销售招标【二次挂网】
招标编号: GDCX01-JGZB19-0329
日
期: 2019年05月15日
1.1 受 国电蚌埠发电 的委托,在 (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 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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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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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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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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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粗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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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在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完全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有粉煤灰或者建材加工、使用或销售的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 须具有有效的粉煤灰加工、使用或销售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年度粉煤灰加工、使用或销售业绩总量不少于20万吨,且另外两个年度业绩总量均不低于10万吨/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方粉煤灰加工、使用或销售合同扫描件及合同相对应的粉煤灰结算发票扫描件 ,并按时间顺序整理成表格。上传发票应准确清晰,不清晰发票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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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设置最低认购报价 单价为40元/吨。投标报价 单价不低于40元/吨的为有效报价,报价最小单位是元,招标人对含有小数的报价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最低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入围投标人排序:按照合格投标人有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入围投标人,如出现多家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 排序,总销量高者排序靠前。入围投标人数目按照有效报价取1家。
1.2.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蚌埠发电一期、二期粗粉煤灰销售处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9:00整到2019年05月21日 16:00整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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