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电厂四台炉磨煤机石子煤等压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5-209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玉环电厂四台炉磨煤机石子煤等压排放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 玉环电厂 。
2.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包括四台炉磨煤机石子煤等压排放改造所需的设备的供货以及相应安装施工、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
2.4工期: 采取分批供货方式,要求在合同签订且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半个月内完成一台机组磨煤机石子煤等压排放设备的供货;剩余设备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完成供货。单台套磨煤机石子煤等压排放收集装置改造具备施工条件5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须具有不少于三项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排放相关改造(包工包料)或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及能证明业绩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