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9】82号、安发改招核【2019】第28号批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 (1)对矿区遗留废渣的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包括矿洞口废渣堆、矿区道路两侧废渣、矿区小溪两侧废渣等;(2)对矿区遗留矿洞的封堵和生态恢复; (3)对原建设的矿井涌水收集管网进行维修,并新敷设支管收集其它未接纳的矿井涌水;(4)其它附属工程,包括矿区道路(施工便道)修整等;总投资约为864.9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5日前峻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5月16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