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泥江口镇宏安南坝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赫山区泥江口镇宏安南坝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益赫发改招核[2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总投资约567.45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赫山区泥江口镇宏安南坝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总投资约567.45万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6月6 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