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9、10号锅炉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9、10号锅炉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9、10号2×350MW机组的引风机及配套辅助系统的改造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等方面的工作。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烟道校核加固、设备基础改造、烟道接口改造、风机电机单轨吊校核改造、调试、试运行、保证性能指标测试配合、运行及维护培训等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9、10号锅炉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9、10号锅炉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4台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轴流动调引风机供货或整体改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以上具体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16日8:30到2019年5月27日17:00。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