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河坝镇糖厂棚户区提质改造桥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通湖区河坝镇糖厂棚户区提质改造桥梁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大发改招核【2019】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投资约770.82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一座3×25M预应力混凝土T型梁桥、新建道路长度260.78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A标段。
2.4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2 投标人在2014年5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应独立完成过①一个合同250米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②一个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一年度(2018年)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年度(2017年-2018年)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年度(2016年-2018年)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9: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