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升龙商业广场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9]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现已基本落实。
2.4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70天,其中勘察工期25天,设计工期45天。
2.5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勘察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②完成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含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含入户前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幕墙及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屋面、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等各分部工程;二、用地范围内(含代征用地)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设施(含道路、铺装、综合管线、智能化弱电工程设计)、附属建筑(含大门、围墙)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照明、家俱小品、小区导视系统)】的修建性详规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报建)、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含商业油烟管线及设备)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招标阶段仅对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进行审查。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勘察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拟任勘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5 月 17 日至2019年 6 月 11 日9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