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Y-GC-19002
1、招标条件
中国铁建•京师璟台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018]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本次项目设计费合理定价包干费为人民币 22.8 元/平方米(结算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建安工程造价约人民币 34000 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工 期:总工期 73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工程各单项工程工期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9招标范围:
2.9.1设计范围:本项目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施工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2.9.2施工范围:对拟建项目的土方工程(含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及地下室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门窗、幕墙、精装修等)、消防及弱电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亮化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室外道路及园林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设备及设施工程、项目所有子项和分项工程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10其他
2.1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10.2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确定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以提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拟任施工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投标人拟任施工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1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总承包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失信黑名单;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2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湘建建[2018]238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Ⅱ)”制定,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万元)。
5.2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到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保证金开户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长沙东塘支行
账 号:1901009009200269215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中国铁建京师璟台建设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中国铁建京师璟台建设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提交。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函扫描件或复印件两份。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每天9:30-11:30,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