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嘉禾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由 嘉发改投资【2019】21号、嘉发改投资【2019】25号 批准立项,并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嘉招备【2019】9号 文件核准为公开招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商人为嘉禾县扶贫开发投资 ,招商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将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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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计划工期:3年;
2.5、质量标准:
2.5.1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土地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16)要求的设计深度,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备案。
2.5.2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6、招商范围:
第一部分:筹集耕地占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和其他费用,直至获得耕地指标确认所需的所有资金。
第二部分:项目选址、测量、勘察、设计、项目验收直至取得耕地指标确认的全部工作。
第三部分: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后续服务。
第四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商人签字认可、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投资
3.2.2设计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从事土地规划行业的相关专业证书,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2.3人员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3.3 施工
3.4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领取项目相关资料;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3.7.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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