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已经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18】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约:1420万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承诺: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招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近3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3.4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应配备
3.4.2 拟任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9〕41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承诺应采用规定的格式文本,详见附件。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9年 5月 17 日~2019年5月 21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