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师范大学(采购人)委托,就其电气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
项目编号:066019P91679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要:南京师范大学电气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工期:30个日历日;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投标人至目前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资质证书类别及等级要求: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
(4)提供投标项目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能证明社保缴纳的网络打印件,) (5)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现场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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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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