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95号文、株云龙发改[2019]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公-安局配套专项建设资金1000万元,云龙示范区财政配套652万元。 其中市公-安局配套专项建设资金1000万元,云龙示范区财政配套资金652万元。
2.4 资金来源:市公-安局配套专项建设资金1000万元,云龙示范区财政配套资金652万元。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担保承诺书。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10 日9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