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鞍山市公-安局智慧大交通(雪亮工程)购置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905000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鞍山市智慧大交通(雪亮工程)项目是鞍山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建设内容上来看,包括公-安雪亮工程和交警智能交通部分两大部分,公-安雪亮工程主要以视频监控前端、后端平台以及智能化应用为主,交警智能交通主要以信号灯、信号机等交通控制系统的更新,附以一定数量的交通执法监控前端,提升整体交通执法的能力和效率。
1.2 招标内容
项目包括建设视频总平台、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综治分平台、社会面资源整合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交通信号控制平台等。主要设备包括摄像机、服务器、存储、交通信号控制机产品等,以及前端设备点位勘察、设计、施工、平台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具体需求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实施地域:鞍山市
计划工期: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鞍山市公-安局测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预算金额:1800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0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有效期内以下资质之一:
2.1.1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1.2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
2.1.3 省级公-安机关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区的市级(地级市)或以上城市视频监控类或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类集成项目(例如:雪亮工程、平安城市、智能交通)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及以上,须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含有合同所有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等内容的页面),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认定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6%及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19年5月27日17时0分。
4.2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 /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1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3.2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