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6] 55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单位为衡阳市中医医院,
2.2 建设
2.3 采购需求:有机房电梯8台(6台医用电梯、1台乘客电梯、1台消防电梯)的采购及安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且不限于电梯设备、土建施工过程的预留预埋、所需附件、辅材、设计、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成品保护措施、并提交完整的合格的验收备案资料(6套)及完成验收备案工作、应急救援培训等(具体层数、标准层高度、井道尺寸以土建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4万元。
2.4 工期要求: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及时派人驻场配合预留预埋、由招标人通知,须在45日历日内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即进行安装调试,需在 60 日历日内竣工。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5 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免保期(免费保修保养) 2年,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建设部建计(1995)第167号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保修规则》及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保修。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
3.2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资格要求条件:
3.2.1 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
3.2.2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3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条件:
3.3.1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证明、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上述“3.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拟任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5.2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投标人从2019年5月 20 日~2019年5月 24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