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HZG20191002-H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预算:218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脉动真空灭菌器
台
1
2
呼吸机
台
1
3
体外除颤监护仪
台
1
4
自动洗胃机
台
1
5
检验分析用纯水系统
台
1
6
脉搏碳氧血氧测量仪
台
1
7
两摇三折病床
张
20
8
腔内容积阴道探头
把
1
9
医用冷藏箱
台
2
10
医用冷藏箱
台
1
11
手术床
张
1
12
床头柜
个
20
13
床垫
张
20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3.必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时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提供,原件核查)。(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到达云之龙招标集团 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