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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某人防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沙市某人防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

长沙市某人防工程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线下购买)。

2.4工程造价:详见招标文件(线下购买)。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线下购买)。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9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线下购买)。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3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0 m2的带有人防功能的地下空间或人防工程(含单建式或附建式)的设计(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入围业绩;

设计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技术性文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技术性文件审查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业绩中包含地下空间、地面建筑等多项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明确地下空间面积时,需另外提供该项目设计文件及批复或工程量清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地下空间面积的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对应设计、施工业绩(如联合体为三家投标单位,其中设计业绩只需2家设计单位中的其中一家提供即可)。

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0 m2的带有人防功能的地下空间或人防工程(含单建式或附建式)的施工(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入围业绩。

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业绩中包含地下空间、地面建筑等多项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明确地下空间面积时,需另外提供该项目设计文件及批复或工程量清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地下空间面积的证明,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对应设计、施工业绩。

3.5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

3.6要求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7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8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9拟任设计专业负责人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

3.10拟任本次投标的

3.11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12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13省外企业

3.14省内企业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资质的施工企业。

3.16.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7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或专业担保公司开具或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采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节假日不购买),每天9:00-12:00,13: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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