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夹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门县夹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已由 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石发改社(2019)1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
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类(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类(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拟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属企业在职人员, 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对联合
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或出具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到账或出具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09日09:30时前。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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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从 2019 年05月23日~2019 年05月29日 17: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