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 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 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以鄂烟工董决[2018]24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100%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 红安卷烟厂,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完成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项目服务内容。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按湖北中烟《设备管理评价办法》(QB/HBZY.SS3-2018)的要求,推进设备管理“五阶六维”体系建设,促使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达三阶水平。以设备综合效率和完全有效生产率为目标、以全系统的预防维修为载体、以员工的行为规范为过程、全体人员参与为基础的推进生产和设备保养维修体制。(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 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
2.2项目编号:HBCZ-19120310-190839
2.3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精益设备管理导入和培训。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红安卷烟厂设备管理咨询 |
五阶六维体系对标综合辅导 |
人民币31.2万元 |
1 |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对应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合法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全部内容。
3.2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等各类行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成套 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 1002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