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04-3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2019年度非集中采购物资类(石灰石粉、石灰石颗粒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2019年度非集中采购物资类(石灰石粉、石灰石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2019年度非集中采购物资类(石灰石粉、石灰石颗粒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甘肃省华亭市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范围:
名 称 |
规格型号及执行标准 |
单位 |
数量 |
运输包装方式 |
石灰石(颗粒) |
HG/T 2504-1993《化工用石灰石》 |
吨 |
19500 |
汽车散装(热电锅炉用) |
石灰石粉 |
HG/T 2504-1993《化工用石灰石》 |
吨 |
1030 |
罐装运输(热电锅炉,气化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3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文件证书。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华亭煤业公司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无骗取中标的问题,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华亭煤业公司在处罚期限内的不良记录。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