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城区泵站提标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中心城区泵站提标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已由 长发改审【2016】10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第二标段共有6座泵站进行改造,即:田心港合建泵站、长善垸污水泵站、金霞污水泵站、金霞排渍泵站、人民路泵站、三角塘污水泵站及相关涵闸改造,工程建设费用约4469万元。2019年重点建设泵站是田心港泵站、长善垸泵站、金霞提升等浏阳河流域的泵站,其中田心港合建泵站(污水)设计从38.16万吨/日扩建到61.92万吨/日,从4.42立方米/秒扩建到7.17立方米/秒。
第三标段共有10座泵站进行改造,即:咸嘉湖污水泵站、岳北合建泵站、交警合建泵站、阜埠河污水泵站及赵洲港排渍泵站、和平闸合建泵站、朝正垸污水泵站、七家湖排渍泵站、洪山桥械修所污水泵站、墙板厂污水泵站及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费用约4822万元,其中岳北合建泵站(污水)设计从23.79万吨/日扩建到38.67万吨/日,从2.75立方米/秒扩建到4.48立方米/秒。
第四标段共有4座泵站进行改造,即:徐家湖合建泵站、岳华合建泵站、财经污水泵站、筒车坝污水泵站及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费用约5460万元,其中徐家湖合建泵站(雨水)设计从26.5万吨/日扩建到38万吨/日,财经污水泵站(污水)设计从1.14立方米/秒扩建到1.64立方米/秒。
2.4 工程造价: 本项目总投资为22514.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826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9.03万元,预备费2046.77万元,具体以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楚家湖泵站改造,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四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投标人只能针对其中1个标段投标,若同一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投标,则取消其所投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泵站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的50%取整,与最高投标限价一同发布)。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5 月 23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