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信息化项目 | |||
采购编号: | 441900-201905-0008014001-0003 | |||
公告时间: | 2019年 05月24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 | |||
采购预算: | ¥40,278,400.00元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 2017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1.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内容: | 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信息化 | |||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 | 2019年 05 月24日至2019年05月31日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5 月24日 09:00 |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 05月31日 17:00 | |||
获取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youde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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