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民之家”整改项目已由湘潭市发改委以潭发改审[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
该项目原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停工。停工前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和部分地下室地板和顶板钢筋工程已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7号)”的规定,该项目不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整改。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6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602平方米(政务服务中心20162平方米,104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6538.37万元(包含已经施工部分+未施工部分),整改部分的工程造价约为21903.82万元。
2.4监理服务范围:湘潭“市民之家”整改项目未施工新建部分监理服务(含原已完成部分资料交接整理及缺陷责任期);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暂定210日历天)见监理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已担任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需经原建设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8.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8.4、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8.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人按《潭人社发(2016)47号》要求缴纳。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承诺
本项目投标保证承诺采用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的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5 月27日~2019年5月31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