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铜业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锡业股份铜业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锡业股份(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锡业股份铜业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发包人在原10万吨/年铜冶炼厂区内,根据电解系统工艺,拆除、改造部分厂房后,再扩建部分建筑物、利用部分旧设备和新增部分新设备而建设的电解系统项目。
2.3 建设
2.4.1.2建筑钢结构、工艺钢结构、钢制工业管道及管件、阀门、伸缩器等(发包人现场确认)拆除并清理干净后,堆放于发包人指定地点,由发包人处置。
2.4.2设备拆除工程
设备拆除工程分保护性拆除和非保护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的设备,发包人将继续使用(以下简称利旧)或保存,非保护性拆除的设备,发包人不再使用,为此要求:
2.4.2.1非保护性拆除设备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2.4.2.2“保护性拆除后利旧设备”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存放。
2.4.2.3“保护性拆除后不利旧部分”和“仪表保护性拆除部分”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2.4.2.4承包人必须确保所有保护性拆除的设备的完好性,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不能再正常使用的,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承包人按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现值赔偿。
2.4.2.5拆除的所有钢结构、管道、电缆等,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新建工程。
2.4.2.6原有设备、设施保护
拆除时,承包人对厂房内未标注拆除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有效保护,保护方案经发包人确认。
2.4.2.7拆除作业时,承包人不得进入不需拆除的区域,不得损坏厂区内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按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值赔偿。
2.4.2.8拆除工程未尽事宜待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现场明确(如拆除设备现场堆放地点等)。
2.4.3改造工程
2.4.3.1工程包括:电解车间扩建、阳极泥车间扩建、门禁系统扩建、材料库、电解车间和阳极泥车间总图扩建(室外道路、室外地坪、绿化、围墙)、产品铜库等设计图纸所含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通风、绿化等专业工程。部分专业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内的,由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4.3.2临时通道: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为铜业厂区物流大门(发包人现场指定),施工现场内临时主通道为厂区7#路(混凝土路面)。施工期间承包人使用物流大门及临时通道时不得影响铜业正常生产;承包人不得破坏铜业现有的物流大门、围墙及场内道路,如有破坏,承包人应及时无偿进行修补或重建;承包人负责保持维护环境卫生;厂区内不充许承包人建设自用的生活设施。
2.4.3.3临时施工用电、用水指定搭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