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包括所有设备、器件、电气控制系统、系统内的线缆、桥架、PLC与分布式I/O箱间的接地线等。所有相关该工程的各风险、税费、费用全部纳入报价范围,不再调整,除采购人要求的材料、品牌变更外。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如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区域名称:精品制丝线和高档制丝线;设备名称:除尘水洗(三级)除异味设备;处理能力:70000 m3/h;数量:2套;安装位置:招标人指定位置。备注:1、以上设备含电控设备;水、电、空压气(如有)管线;2、含配电室至新增异味处理电源柜的电缆线材料费及敷设安装费;3、含现场安装时在集尘室抗爆墙开洞、封堵;现场一个电柜和模块箱移位;加药桶制作安装不锈钢接水盘;现场吊装设备时门窗的拆改及恢复(如有)。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交货
计划交货期:2019年10月01日。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48万元(含税13%)。交货 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内,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免费保修;中标人免费维修及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当设备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满之后,依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及备件的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3.1.1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彩色影印件)。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项目的除尘排潮异味性质的异味气体处理量≥70000m3/h,合同金额≥200万元,且异味气体处理的主要工艺含水洗法(须在合同中载明)(提供合同和合同金额至少20%及以上的对应发票原件彩色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或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未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服务问题导致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 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网址: .cn)(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