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气垫床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受长沙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对长沙市第四医院气垫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
2、项目编号:ZR-QGH20190203
3、项目预算:282000元(6000元*47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投标人资质要求:
4.2.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4.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2.5所投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2.6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2月-2019年5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5.1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涉及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到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购买标书。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7.2 投标文件于投标现场递交至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开标室(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206号锦绣华天商务楼A座12B层),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7.3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00元整
8.1.1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湖南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