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电厂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富平电厂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304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
项目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接 |
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 富平电厂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租用49座及22座通勤车,并配备驾驶员 |
否 |
否 |
投标人至少提供2个与国内不同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底,②签订内容包含通勤车服务类,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③提供合同金额页复印件和项目支付证明。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具有汽车客运或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内容;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县际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且未被国神集团公司禁止投标;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