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洞口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项目施工招标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8]19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解决,项目业主为洞口县第三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400㎡且合同金额不小于62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3.4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9】25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