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岳县发改[2019]96号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4、投资规模:约3604.2万元;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7、招标范围: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初步设计图纸);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仟叁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3395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4、
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6、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8、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1日12: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