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高新区管网提质改造及管网延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JS201900027
- 招标条件
韶山市高新区管网提质改造及管网延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韶发改审批【2018】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2.4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207万元,主要提质改造污水管网22.12km,供水管网21.56km,雨水管网23.56km;新建污水管网2.5km,供水管网2.8km,雨水管网3km。具体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最终设计图为准。
2.5招标范围:韶山市高新区管网提质改造及管网延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等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180天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30日(日历日),施工工期150日(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7.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4、拟任本项目的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施工单位不存在不予报名的其他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4、各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 5月28日9:00~2019年6月 4 日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