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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由株

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7]25号、[2018]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修建一栋4层的综合办公楼2626.49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厂房二栋建筑面积9370.24平方米(其中总装车间建筑面积5846.72平方米,部件生产联合厂房建筑面积3523.52平方米)、传达室29.58平方米和设备基础等,总建筑面积约12026.31平方米,总造价约为3585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2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任施工

3.4拟任设计

3.5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6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530日至20197159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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