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明宸府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具体包括营销中心装修工程设计(包含室内硬装设计、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二次改造配套设计(包括消防二次改造设计、配套专业图纸完善设计)、空调二次改造设计、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室外园林景观设计、室外亮化设计、导视系统和发光字设计、样板间装饰装修设计、办公家具及软装设计等。(2)采购范围:长房•明宸府项目营销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内所有相应设备材料采购。(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室内拆除、墙体改造、室内装修(包含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的装修)、水电安装、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导视系统和发光字、室外园林景观、室外亮化、室外门头装饰、钢楼梯、样板间装饰装修、软装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4.2拟任施工
3.4.3拟任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4.5拟任设计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承诺应采用规定的格式文本,详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 报名方式及时间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a)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
b)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设计与施工);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设计与施工资质)(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d)施工
e) 提供
f) 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提供《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其企业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设计与施工);
g)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
6.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每天9:00-12:00,13: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