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006/003-19047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台开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台山至开平快速路主线项目路线总长约17.657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33.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设桥梁12座,通道涵34座,一条187m长隧道。项目总投资约23.786亿元,项目建安费约12.767亿元。项目业主和回购人为台山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管理 ,工程建设计划工期为36个月。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台开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总计65000吨,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
| 1 | 散装水泥 | P.C32.5R | 吨 | 5000 | 2019年 6月至 工程结束 | 台山市水步镇沿线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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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散装水泥 | P.O42.5R | 吨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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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散装水泥 | P.II52.5R | 吨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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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吨 |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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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相关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里含有早强型水泥的生产许可,早强型水泥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