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州海事法院的委托,对广州海事法院安检机采购项目(GZSW19147HG203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147HG2039(采购计划编号:440000-201904-147001-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法院安检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
四、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6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9时30分(注2019年6月20日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
八、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联系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