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安山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安山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9】58号文批准建设,现就新宁县安山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宁县安山乡中心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新宁县安山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施 工内容:4层1102.108平方米,6度设防三级抗震的框架结构宿舍与老宿舍楼相接;背立面为M10混合合砂浆,其它面为墙面砖,厕所、洗手间为地面砖2.1米墙面面砖,楼梯为花岗岩地面,其它地面为防潮细石混凝土防潮水磨石楼地面;所有墙裙为1.2米墙面砖,墙面与天棚为信心瓷涂料面层,配套经排水电气照明和图集号为02701,z5-12sqf的化粪池一座,根据建设方要求节能保温、门窗改为普能做法。
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
3.5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9】25号文规定的评标内容。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元400元/套,其他资料600元/套,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 /)、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
10、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1.
联 系
地
联 系
招标标监管: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