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 调度大楼、输变电大楼办公楼等日常维修(消防)及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 调度大楼、输变电大楼办公楼等日常维修(消防)及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项目编号:0002200000047469)已由 广东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揭阳 ,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及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揭阳 调度大楼、输变电大楼办公楼等日常维修(消防)及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分为七个标段,各标段可以兼中,具体如下:
(1)第一标段:揭阳 调度大楼及输变电大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2)第二标段:揭阳 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
(3)第三标段:榕城 及下属供电所消防系统日常维修;
(4)第四标段:揭东 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5)第五标段:揭阳普宁 局本部及各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6)第六标段:揭西 2019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7)第七标段:惠来 调度大楼及二级机构办公综合楼、19个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2.3计划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各区县局签订施工合同)。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或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标段1:揭阳 调度大楼及输变电大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对揭阳 调度大楼、输变电大楼、供电服务中心消防系统附属设施主要部件或组成部分进行更换或修理,恢复原有形态或功能。本标段投资金额55万元。
标段2:揭阳 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
为保证调度大楼的消防安全,保证揭阳 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存,急须对揭阳 档案室的水喷淋灭火系统进行改造更换,以满足调度大楼安全生产及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确保大楼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标段投资金额24.9万元。
标段3:榕城 及下属供电所消防系统日常维修
对榕城 及下属供电所(榕城 办公楼、磐东供电综合楼、渔湖供电所、东山供电所、试验区供电所、榕东供电所、梅云供电所、仙桥供电所、磐东供电所、城西供电营业片区、城东供电营业片区)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消缺和快速响应。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可用状态。本标段投资金额27.33万元。
标段4:揭东 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揭东 消防系统包含: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防火门、事故广播及气体灭火等日常维修保养。拟对我局消防值班室进行维修,对东部片区供电所自动报警和事故广播系统和消防栓系统进行维修。本标段投资金额53万元。
标段5:揭阳普宁 局本部及各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根据需要对揭阳普宁 局本部及各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进行修理。本标段投资金额14.49万元。
标段6:揭西 2019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对揭西 调度大楼、输变电大楼、16个供电所及物流仓库等地点的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本标段投资金额16万元。
标段7:惠来 调度大楼及二级机构办公综合楼、19个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对惠来 下属19个供电所的办公、生产、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处于正常可用状态。对惠来 调度大楼4套消防系统、局办公楼消防设施及二级机构办公综合楼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处于正常状态。本标段投资金额13.53万元。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年中增补项目和项目年中调增工程内容,在下达后根据招标范围、区域将项目或调增工程实施内容划分到相应标段中,由相应标段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若按本次招标结果签订的合同与上级公司签订合同有冲突,在上级公司合同签订后,增补项目执行上级公司合同结果,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的委托书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7个标段,各标段可以兼中。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揭阳 调度大楼及输变电大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 55 | 100 | 100 | / | |
2 | 揭阳 调度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更换 | 24.9 | 100 | 100 | / | |
3 | 榕城 及下属供电所消防系统日常维修 | 27.33 | 100 | 100 | / | |
4 | 揭东 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 53 | 100 | 100 | / | |
5 | 揭阳普宁 局本部及各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 14.49 | 100 | 100 | / | |
6 | 揭西 2019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 16 | 100 | 100 | / | |
7 | 惠来 调度大楼及二级机构办公综合楼、19个供电所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 13.53 | 100 | 100 | / | |
合计 | 204.25 | 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资信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须无行贿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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