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批次管理推广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批次管理推广实施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批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100%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批次管理推广实施项目。投标人需负责完成梳理规划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业务流程以及对应系统、理清关系,并对批次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整体规划,规划项目功能清单、标准制度、软硬件及打扫码设备采购清单等计划及方案等编制工作,并对各个建设环节提供管理、业务和技术等咨询服务,从而提升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精细化管理的整体水平。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批次管理推广实施项目
2.2项目编号:HBCZ-19120222-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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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需求 数量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预计年采购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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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批次管理推广实施项目 |
1 |
套 |
90 |
9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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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包含硬件部分13%增值税,软件开发部分6%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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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竞标。
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参数,可直接发送邮件至317638726@qq.com留下单位名称、姓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 1月 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技术、经济、设备及组织、管理、协调等能力,具有畅通的服务保障渠道和良好的服务支持团队,拥有专业的开发团队。现场需有项目团队支持,项目开发期间可驻场开发。 3.4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经营状况正常; 3.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须提供“信用中国”相关查询记录);未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服务问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否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省成套 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5日 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 1001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