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项目名称)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1、项目
项目编号:066019921608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要: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保洁服务、安全保卫、水电维修等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拟委派的物业项目经理须具有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 (2)投标供应商2019年度需在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不含江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目录内。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比选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0日。 5.2 费用交至下列账户,现金交款或银行转帐(详见以下开户行、户名称及帐号),交款人将本公司的开票信息发 (注: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金额)。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